舉報該商家出售假冒偽劣產(chǎn)品
消費者購買了彪馬品牌休閑鞋一雙,購買時選定的是39碼,但是商家發(fā)過來的鞋卻是號碼涂改過的鞋,對本為40號半的鞋進行修改,冒充39號,同時,兩雙鞋條碼不一致,懷疑應為人為拼湊在一起,屬欺騙消費者行為,造成消費者無法正常使用,浪費了消費者的資金和時間。經(jīng)過與商家協(xié)商,商家要求將鞋退回供其審核,消費者認為將該假冒偽劣產(chǎn)品寄回,會導致唯一直接證據(jù)的丟失,嚴重影響消費者的維權(quán)行為,遂拒絕,商家表示再無其他解決措施。請消費者諒解,后下線。
目前,消費者申請?zhí)詫毠俜浇槿胝{(diào)查,調(diào)查商家其他商品是否存在類似欺騙消費者情況,如存在,應對正在實施的欺騙行為予以制止,對已發(fā)生的欺騙行為予以糾正,及時退換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所購買的產(chǎn)品。同時,商家應于店鋪醒目位置向受害消費者正式公開道歉,并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同時,針對本次受侵害事件,消費者主張商家按照天貓規(guī)則中,正品保障承諾的假一賠四原則進行賠償,并在其天貓店鋪首頁醒目位置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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