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花900元買了款華為電信定制手機。買手機的時候,營業員說每月銷售會按35%,在下月返到電話卡里面,直至購機款同等金額抵扣完,可是那部手機質量并不好,在使用1年零3天時,手機主板燒了,沒辦法,我又花2498元買了款三星電信定制手機,可是使用的第二天就出現問題,去三星售后換了部新手機,在是用半年后,手機又出現問題,死機、重啟等。我現在不想在使用電信手機了,質量太差了。可是電信客服說必須是用6年或者把那900元全部使用完畢,否則每個月都要強制性扣月租費用。我現在對電信很失望,不想再使用電信產品了,可是電信就是霸王條款,你不用都必須用,必須要把它送的金額全部使用完才可以。而且當時在買手機時,電信營業員并沒說要使用6年或者全部金額使用完畢才能取消服務。我現在已經使用了2年了,可是因為每個月的電話費不多,到目前為止只返款300多元,還有600元沒返,而我現在已經不使用電信手機了,卻又不能退,只能每個月承擔月租費用4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