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琿春檢驗檢疫局車站辦事處在對朝鮮出口方便面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已經超過產品保質期,其中一部分方便面生產日期竟然為2010年3月,以產品保質期6個月計算,已經過期1年零9個月。辦事處馬上做出了對該批貨物扣留封存處理的決定。并將此事向琿春檢驗檢疫局黨組進行匯報,局黨組非常重視,及時將此事與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進行溝通,擇期共同將此批貨物進行銷毀。這是琿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歷史上截獲出口貨物數量最大的一次,也是琿春檢驗檢疫局在《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于2012年3月1日起實施后,在“嚴把進出口食品安全”戰役中的重要斬獲。更是琿春檢驗檢疫局努力踐行“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十二字方針的重要體現。
琿春檢驗檢疫局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作為風險防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履行質檢職責,切實增強風險防范的主動性,真正做到將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在前。(羅公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