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王安江 譚彩丹)日前,江西省鷹潭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開展為期一周的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針對轄區內各大藥店和超市經營的標注為“食”字號、“衛食健”字號及“國食健”字號等食品和保健食品。整治重點分為三類:一是名稱與《中國藥典》收載藥品通用名稱完全相同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名稱包含《中國藥典》收載藥品通用名稱并明示、暗示有治療效果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三是在其包裝、標簽、說明書上使用含有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等有關用語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在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主要檢查各類食品和保健食品批準文件和外包裝與說明書是否符合規定,對未經批準、擅自宣傳藥品療效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查處,對經過批準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中含有疾病名稱,但沒有明示或暗示預防、治療、診斷作用等有關內容的,根據具體情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