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在2018年11月2日在<正在現場>這款APP上面買了兩張12月8日深圳草莓音樂節的門票(PRO單日票),共1040元,全款繳納 訂單號為:32697792 2、本人因有事去不了,所以想退票。于11月14號打電話和客服聯系,客服告知我‘不允許退票’本人不認可 3、原因如下: 1、依據《消法》的規定,除部分特殊商品和特殊情況外,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自己所訂購的演出票并不屬于特殊情況。且這個演唱會并沒有提供位置,也不存在主辦方或者任何人 4、我的投訴訴求是:退款,退貨